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6〕7004号
| 发布时间:2026-09-04 15:2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海富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南通海富通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5956353119)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事项告知书》(通崇税社事告〔2026〕7003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对你单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相应滞纳金拟作出征收决定。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你单位如对该征收决定有异议,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事项告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张嘉莹、胡政 联系电话:5900197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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