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2026年9月)
| 发布时间:2026-09-04 15:0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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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我局根据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武税高新社强催〔2026〕0802号)。因你单位不在注册地经营,有关负责人不能取得联系,无法通过直接、委托或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武税高新社强催〔2026〕0802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强制执行。
附件:
《社会保险费履行义务催告书》(武税高新社强催〔2026〕0802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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