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公告(江苏朴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6-09-02 18:0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江苏朴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202MA205RM79Q):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海陵税担〔2026〕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江苏朴昊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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