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4:3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宝曼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26L7DE7L):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滨税社限清缴字〔2026〕0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2026年8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滨税社限清缴字〔2026〕011号

宝曼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26L7DE7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和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系统中欠缴金额,你单位2024年1月至2026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302290.97元尚未缴纳,限于2026年9月30日前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宝曼电子(江苏)有限公司欠缴明细.xlsx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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