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31 14:30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宝曼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26L7DE7L):
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滨税社限清缴字〔2026〕0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2026年8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滨税社限清缴字〔2026〕011号
宝曼电子(江苏)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320922MA26L7DE7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和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系统中欠缴金额,你单位2024年1月至2026年7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302290.97元尚未缴纳,限于2026年9月30日前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滨海县税务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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