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关于送达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24 15:10访问次数:来源: 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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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镇润税 社限催缴字〔2026〕01081200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领取《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郭诗琪、周語鋆 联系电话:0511-83936929、0511-83936798

特此公告。


附件:《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镇润税 社限催缴字〔2026〕010812001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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