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局: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关于送达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8-24 15:10 | 来源: 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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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镇润税 社限催缴字〔2026〕010812001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领取《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郭诗琪、周語鋆 联系电话:0511-83936929、0511-83936798
特此公告。
附件: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镇润税 社限催缴字〔2026〕010812001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润州区税务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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