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税务局创新开发“双公示”信用修复自动提醒功能

发布时间:2026-08-24 14:2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通信用修复堵点。近日,市税务局创新开发“双公示”信用修复自动提醒功能,依托江苏税务服务号平台实现智能推送,助力经营主体及时处置失信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税务部门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个工作日内,相关处罚信息将上网公示,并同步推送至“信用中国”平台。企业履行行政处罚义务、满足最短公示期限后,可依法申请信用修复,终止对外公示失信信息。以往,“双公示”信用修复工作主要依靠纳税人自主查询、主动申请,存在信息不对称、政策不熟悉、窗口期把握不准、多平台提交申请、资料要求繁琐等问题。不少企业不了解“双公示”信用修复规则,满足修复条件后未及时申请,导致“轻微失信、长期受限”。

针对这一痛点,市税务局加强与市信用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沟通,开发搭建智能提醒功能:系统自动比对行政处罚履行状态、最短公示时限等条件,精准识别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纳税人,通过江苏税务服务号定向推送提醒信息。推送内容清晰列明修复办理路径、咨询电话等,有效解决企业“不知晓、不会办、赶不上”的难题。

“之前不清楚行政处罚公示信息还能申请修复,收到税务部门自动推送的提醒后,我们按照指引很快提交了修复申请。”通州区某纺织品企业财务人员表示。自动提醒机制将信用服务关口前移,最大限度降低轻微失信行为对企业持续经营的负面影响,充分体现“惩戒与教育并重、容错与修复并举”的执法理念。

下一步,市税务局将持续完善“双公示”信用修复全链条服务流程,不断优化智能提醒规则,加快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信用监管体系,引导广大经营主体树立合规经营意识、主动申请信用修复,以信用治理赋能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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