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交易即开票”的泰州探索
| 发布时间:2026-08-18 10:31 | 来源: 中国税务报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发票是市场经济活动的“数字凭证”,也是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载体。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落实税费征管“强基工程”部署,以数电发票改革为突破口,稳妥有序推进“交易即开票”,打通支付、收银、开票数据链条,在便民惠企、风险防控、协同共治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开票难、监管弱”折射管理短板
笔者调查发现,在餐饮、零售、停车等高频消费场景,消费者索票面临等待时间较长、信息录入易错等问题。商户多为个体经营或中小微企业,缺乏专业财税人员,高峰期人工开票易形成拥堵,部分消费者因此放弃索票,个别商家拒开、拖延开票。从泰州12366纳税缴费热线及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单看,发票开具类投诉常年位居服务投诉前列。
当前,税费征管数据主要来源于纳税人自主申报,但支付流水、商品销售记录与发票开具信息分属不同系统:交易数据留存于商户收银端,支付数据沉淀于第三方平台或银行,发票数据归集于税费征管系统,三者之间尚未形成实时、完整、贯通的数据链条。这种割裂状态决定了开票必须依赖人工触发,从底层逻辑上制约了开票效率和管理质效的提升,也为隐匿不开票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留下了空间。
“开票难、监管弱”的表象是流程烦琐与手段滞后,根源在于管理上存在短板。一是经营主体底数不清,个体工商户、流动摊贩、线上网店等零散税源数量多、变动快、存续周期短,日常网格管理压力大,尤其对未办税户的动态监测存在短板。二是申报行为不够规范。对纳税人申报质量评价尚不科学全面,缺乏独立、可靠的第三方数据源进行交叉验证。三是数据孤岛尚未打破。“交易流、资金流、发票流”三类数据分属商务、市监、银行、税务等部门,稳定高效的数据共享渠道尚未建立,制约了数据深度整合与风险分析效能。
数字化赋能的泰州实践
面对终端消费领域税收监管难题,泰州市税务局以“交易即开票”为突破口,结合核心商圈、产业特色,依托现有运营基础,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扩围”的思路,在民生消费领域探索实践。
优先选择人气集中、消费高频的核心商圈,快速形成可感知的示范效应。重点推进在万达、万象城、中骏世界城三大商圈的试点,建立“税务+商圈运营方+技术服务商”联合服务小组,为餐饮、零售、娱乐等业态的优质商户提供“一站式”接入服务。通过集中培训、上门辅导、设置体验区等方式,成功引导首批37家品牌商户接入,打造“支付即开票示范街区”。试点运行后,商户收银开票耗时明显缩短,商圈内发票开具类投诉明显减少。
紧扣“泰州早茶”城市名片,筛选10家口碑好、客流大的网红早茶店重点推广。针对门店早餐时段瞬时高峰特点,联合技术团队提前进行压力测试和系统优化,确保开票稳定,让“支付即开票”成为提升“泰州早茶”服务品质的新标签。
充分发挥国有平台用户多、覆盖广、标准化程度高的优势,优先在公共服务场景推广落地。对“泰州好停车”平台进行功能升级,实现停车费支付后电子发票自动开具并推送至用户手机,覆盖全市2万余个公共停车泊位,有效缩短车辆离场等候时间;联合“泰优居”物业服务平台,将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纳入应用场景,解决业主缴费后索票难、耗时久的痛点;推动泰州海发集团控股的42家罗森便利店完成系统接入,打造可复制、标准化的连锁零售场景推广模板。同时,主动对接文旅集团、交通产业集团等国企,逐步将景区门票、酒店住宿、长途客运等场景纳入推广计划,借助国企规范化管理体系,实现“接入一个、带动一片”的扩围效果。
坚持服务监管并重,征管效能同步升级。服务端分类制定接入方案,降低商户落地门槛。对信息化基础好、有自研系统的大型企业,引导采用业务系统直连的“自用模式”;对绝大多数中小商户,主推与支付宝、微信支付等平台服务商合作的“联用模式”,商户无需额外开发,仅需在服务商平台完成基础配置即可对接,大幅降低技术门槛与改造成本。监管端依托乐企平台强化源头管控,在发票报文中准确标注“乐企开票模式代码”“支付渠道”和“交易单号”,确保每张发票可追溯至具体支付交易,从技术上增加篡改数据的难度。同步建立“系统预警+人工复核”风控模型,设置“交易金额与开票金额一致性”“开票频率异常波动”“红冲发票比例异常”等监控指标,系统自动识别风险线索,由风险管理部门人工复核干预,推动征管重心从事后应对向事前事中精准防控转变。
推进“交易即开票”长效运行的思考
持续深化数据协同与生态共建。当前推广工作仍在一定程度上受限于不同支付平台、商户系统之间的数据标准差异与互通壁垒。建议在更高层面推动建立覆盖交易、支付、开票全链条的标准化数据接口规范,鼓励银行等更多类型服务商加入生态,为商户提供更丰富、更灵活的接入选择。同时,在保障数据安全和隐私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打破数据孤岛。
着力破解“认知错配”与“动力不足”难题。部分商户对“收入透明化”存有顾虑,部分消费者在“无报销需求”场景下使用意愿不高,仍是影响推广深度的关键因素。建议加大精准宣传力度:对商户,不仅要讲技术便利,更要以典型案例算清“合规降险、长远发展”的效益账;对消费者,要突出“发票作为消费凭证、维权依据”的实用价值。同时,可研究探索对诚信使用“交易即开票”的商户给予纳税缴费信用加分等激励措施,形成正向引导,推动改革行稳致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