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通税开送达公告〔2026〕17号
发布时间:2026-07-03 10:01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融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9113837733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开税通〔2026〕47595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你(单位)开发的优山美地花园二期项目(项目编号:Z32060220250014)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本机关决定核定征收该项目土地增值税。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开税通〔2026〕47595号),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员:沙越、宋媛  

联系电话:0513-89192952、0513-89192986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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