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沭税二 限改 〔2026〕002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事宜。
联系人:姜淮明 马玉龙
联系电话:0527-88321667
附件: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责令限改通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