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阳澄湖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7-10 15:0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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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个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相关税费。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阳澄湖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阳澄湖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人:徐俊 钱婷慧
座机电话:0512-65998053
地址:相城区南天成路55号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阳澄湖税务分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阳澄湖税务分局
相税阳澄湖税通〔2025〕14369 号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苏州意赛德电气有限公司 | 91320507763581181G | 相税阳澄湖税通〔2025〕14369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阳澄湖税务分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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