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6-07-10 09:3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中矿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缴费人:
你单位未按规定前向我局(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18号)提供金额人民币(大写)261,160.61 ¥贰拾陆万壹仟壹佰陆拾元陆角壹分的缴费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出具《责令提供社会保险费缴费担保通知书》(徐税(泉)税社字〔2026〕0304号)。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泉山区税务局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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