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
靖江靖祥珠宝有限公司偷逃消费税案件

发布时间:2026-04-17 16:0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相关部门移交线索,依法查处靖江靖祥珠宝有限公司偷逃消费税案件。

经查,2024年,靖江靖祥珠宝有限公司及其旗下共6家门店或柜台主要销售金银首饰等应征消费税商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经营款项后结算至个人账户等手段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消费税等税费共计513.12万元。2025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691.66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能,严肃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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