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19 10:5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苏州海冬峰市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个人)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相关税费。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四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和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依法将《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人:金玉成

座机电话:0512-67217603

地址:嘉元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相税经开税通〔2026〕2550号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苏州海冬峰市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91320507MA7F5R928D

相税经开税通〔2026〕2550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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