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若臻商贸、卡吉特建材、盛奥运输)

发布时间:2026-03-18 16:2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常州若臻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1MMRQP2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40000176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400001760号),你单位应缴纳罚款20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江苏卡吉特建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00MA1MYKMM9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40000175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400001750号),你单位应缴纳罚款3569369.80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常州盛奥运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04MA1NKPJ75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400001360号),现依法进行公告送达。

根据《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一强催〔2026〕2320411202400001360号),你单位应缴纳罚款20000元。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姚伟伟  0519-8985876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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