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公告(2026年2月)

发布时间:2026-03-18 13:52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苏州逆伶九盛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等62户社会保险费缴费人:

你单位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社会保险费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税务机关下达《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清单(2026年2月).xls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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