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通税开送达公告〔2026〕9号
| 发布时间:2026-02-16 10:0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双逸创业园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91665761795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开通〔2026〕10301号)。通知主要内容如下:经审核,你(单位)开发的“南通双逸创业园”房地产项目清算单位划分不正确,需按照规定的清算单位办理项目拆分。
请你(单位)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7日内,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南通双逸创业园”项目分期拆分申报。逾期未办理,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开税通〔2026〕10301号),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人:唐红梅、袁梦
联系电话:0513-89192883、0513-8919289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6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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