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报表填报问题
| 留言时间:2026-09-30 | 答复时间:2026-09-30 |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留言内容:
单位是使用的新增值税申报表,在新申报表上,需要抵减的增值税预缴的税款在哪里填写?
答复内容: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新表上线后,纳税人无需填写旧表的附表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抵减的预缴税款只需要填写主表第0C01行“本期抵减预缴税额”。系统根据纳税人前期的预缴情况以及本次的应纳税额自动预填本栏次,也允许纳税人手动修改。
后台会记录纳税人的预缴情况和预缴抵减情况,形成预缴新台账。如果抵减金额大于预缴余额,保存时会提示比对异常。
纳税人可以通过0C01的预填情况判断前期的预缴是否成功。纳税人也可通过【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增值税预缴税额查询】模块查询预缴税款金额。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苏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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