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淮阴税二 限改【2026】5号
| 发布时间:2026-10-22 09:19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苏飞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804MA1NQGJE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淮阴税二 限改[202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通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淮阴税二 限改【2026】5号.wps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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