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沭税二 税通 〔2026〕 314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姜伟、马玉龙
联系电话:0527-80819625
附件: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