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东和欣新材料产业(无锡)有限公司等75户纳税人)

发布时间:2026-10-20 10:0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陈梦媛0510-82307093

特此公告。


附件:10.20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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