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灌云县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
(2026年9月催报)
| 发布时间:2026-10-14 17:1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灌云超跃咨询有限公司等137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书面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灌云县税务局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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