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6 11:1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紧密落实总局、省局、徐州市局及新沂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与公信力,切实增强公众对税收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一)深化主动公开,拓宽信息公开广度

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健全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公开范围、标准与流程,充分发挥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税收宣传方面,通过各类主流媒体发布稿件24篇,全面展现税收工作动态与政策导向;互动普法方面,局领导带领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2次走进“行风热线”直播间,现场接听纳税人咨询、解答政策疑问;培训宣讲方面,创新开展新办纳税人“开业第一课”5次、线下政策培训会等活动21次,精准推送税收政策,提升公众政策知晓度与理解度。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提升办理服务质效

严格遵循《条例》及上级相关规定,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机制。一是细化办理流程,明确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等各环节时限和责任,确保规范有序;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建立法制、纳服、征管、税政等多部门协同办理机制,对复杂疑难申请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精准核查信息、科学研判答复;三是提升答复质效,坚持“合法合规、实事求是”原则,确保答复内容准确、详实、针对性强。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无上年结转事项,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答复。

(三)强化信息管理,筑牢规范安全防线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试行)》及上级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体系,明确信息采集、审核、发布全流程规范。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填报政务信息公开审查表,严把政策关、文字关与保密关,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形成统一指导、责任明晰、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四)优化平台建设,畅通信息传递渠道

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持续提升公开平台服务能力。安排专人负责网站日常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平台规范运行;运用信息化手段精准推送税务信息,优化公众查询、获取信息的体验;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意识与平台操作能力,推动公开平台提质增效,实现信息公开“便民、高效、精准”。

(五)健全监督保障,夯实长效发展基础

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监督考核体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强化绩效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评分标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督促责任落实;二是严格保密审查,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保密逐级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失密、泄密问题;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1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3

0

0

0

0

0

13

(七)总计

17

0

0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重点领域公开深度不足。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纳税服务举措成效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够细化,政策解读多以文字表述为主,缺乏案例式、图解式解读,难以满足部分纳税人缴费人的个性化理解需求。

二是公开渠道协同性有待提升。线上线下公开渠道存在信息更新不同步、内容衔接不顺畅的情况,部分线下宣传资料更新不及时,官方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和传播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是工作队伍专业能力需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对《条例》及相关政策的理解不够深入,在复杂申请办理、政策解读撰写等方面的能力有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提升解读质量。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切,梳理形成重点公开事项清单,细化税收优惠政策、纳税服务流程等信息的公开内容。创新解读方式,制作案例解读、图解手册、短视频等多元化解读产品,增强政策解读的易懂性和可读性。

二是强化渠道协同联动,优化服务体验。建立线上线下公开渠道信息同步更新机制,明确各渠道信息发布责任,定期开展信息核对排查,确保信息一致、更新及时。加强官方新媒体平台建设,提升互动功能,及时回复公众留言咨询,增强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对《条例》的理解把握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优化人员配置,鼓励骨干力量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提升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新沂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补充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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