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清税送达公告〔2025〕090901号
发布时间:2025-09-08 16:15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淮安市金通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 税通〔2025〕82409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 税通〔2025〕82409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2025年9月8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清税 税通 〔2025〕82409 号

 

淮安市金通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800571390727K)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你(单位)开发的金河国际花苑项目(项目编号:3208020100001182000),已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手续。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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