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的公告(江苏盛达工业炉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9-04 09:1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钱妍0523—8019893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1.江苏盛达工业炉有限公司(913212030799048613)(泰税强扣〔2025〕4号)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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