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清税送达公告〔2025〕092103号
发布时间:2025-09-04 14:4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淮安大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通〔2025〕5081509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通〔2025〕5081509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2025年9月4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清税通〔2025〕5081509号
淮安大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8115593011030)
事由:欠税约谈警示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通知内容:你(单位)2016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存在3788.29元税款逾期未缴纳的问题,现需对你(单位)开展约谈警示,并就欠税缴纳情况进行核实。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4时00分)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税源五股接受约谈。
税务机关:(公章)
2025年8月15日
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送达文书名称 |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清税通〔2025〕5081509号 |
受送达人 | 淮安大固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送达地点 | 淮安市清浦区人民南路7号 |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时 分 |
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时 分 |
受送达人拒收理由 | 年 月 日 时 分 |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时 分 |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 年 月 日 时 分 |
填发税务机关 |
(签章) 年 月 日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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