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公告
扬税稽二公告〔2025〕2号
| 发布时间:2025-09-25 17:3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高邮市锦杰商贸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1084MA1ME41454)进行税务检查。因相关《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书面文本。
附件: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扬税稽二罚告〔2025〕901号).doc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文昌西路332号
联系电话:0514-89333919
联系人:孙敏、孙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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