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5〕1002号
发布时间:2025-08-28 15:30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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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崇川税通〔2025〕01005号)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8月28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通税崇川税通〔2025〕01005号


南通大山物流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346233135Q)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01〕第49号)第三十二条、第四十条、第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2〕第362号)第七十三条

通知内容:你(单位)欠缴属期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税款(大写)叁万零贰佰叁拾玖元柒角肆分(¥:30239.74),限2025年9月10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具体欠税(费)情况如下:

单位:元

税种

税目

限期缴纳税款所属期起

限期缴纳税款

所属期止

限期缴纳税款

金额(小写)

增值税


2019-06-01

2020-05-31

28,918.47

城市维护建设税


2019-10-01

2020-05-31

1,321.27

是否正常申报逾期未缴纳:是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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