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市延冉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21 10:16 |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常州市延冉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043391468423)等3户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作出了《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详见附件)。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常州市延冉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常税稽税通〔2025〕1029号).docx
附件2:常州森特尔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常税稽税通〔2025〕1030号).docx
附件3:常州市宝顺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常税稽税通〔2025〕1031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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