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18 16:43 | 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WYZLX-2025005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报价,最高限价为配送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改委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
报价方式:各供应商按“折扣”进行报价。采购食材按验收单确认的供应数量*供应食材当天的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中标折扣结算。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价格上没有的同期同类食材、调料等不得高于五公里以内菜场的价格。
采购需求:详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工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未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所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材料应包括本项目采购标的全部供应品类(2)投标人拟配送人员具有健康证(健康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部(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售价:300元,报名时以现金形式缴纳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8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8月1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招标代理处获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送至招标代理处(电子邮箱:314981102@qq.com,联系电话:18168264777),报名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7点00分。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 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 1 份(一般应为盖章版PDF 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本次投标保证金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5、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72号
联系方式:87855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
联系方式:18168264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超
电 话:18168264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