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连税稽一公告〔2025〕5号
发布时间:2025-07-17 09:4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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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具体内容见附件,你公司可到我局领取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22号A座1007室

联系电话:0518-85520800

联系人:沈修海 陈明理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连税稽一强催〔2025〕3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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