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7-16 16:46访问次数:来源: 武进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纳税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册.xls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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