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通税开送达公告〔2025〕14号
发布时间:2025-06-03 09:4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金水湾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12061862587R)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七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你(单位)开发的珑悦花园(南通恒大悦珑湾)项目(项目编号:Z32061220170010)符合核定征收条件,本机关决定核定征收该项目土地增值税。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告知书》(通税开税通〔2025〕46179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金水湾核定告知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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