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热点问答(2025年5月)

发布时间:2025-06-16 17:3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政策类

1.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与缴费基数的区别是什么?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9号)和《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如果职工为当年新入职人员,以职工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工资)。

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用人单位所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限制,缴费基数上限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用人单位所申报职工的缴费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的,缴费工资即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以缴费基数上限为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以缴费基数下限为缴费基数。

目前,因2025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尚未公布,2025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执行,即缴费基数上限暂按24396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暂按4879元执行。

2.缴费工资申报调整依据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知,如实申报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法定义务,如缴费工资申报确实存在错误,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调整申报。

3.以前年度已经申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为了改善住房条件换购了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还能就新购住房再次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只要纳税人申报扣除过一套住房贷款利息,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系统里存有扣除住房贷款利息的记录,无论扣除时间长短、也无论该住房的产权归属情况,纳税人就不得再就其他房屋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了解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提示案例。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38558/content.html

4.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和综合所得一起计税,也可以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

答:在选择计税方式时,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对您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具体操作时,您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分别选择“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或“单独计税”,个人所得税APP会自动算出结果,选择对自己来说更为有利的计税方式。

注意:扣缴单位按照单独计税的方式申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办理年度汇算时可由纳税人再次选择“单独计税”方式,还是按“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方式。

您可以点击以下链接了解更多详情。

https://mp.weixin.qq.com/s/nRTBqcFGA6SlMq3rQSBx4g

申报操作类

5.用人单位在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缴费工资申报调整?

答: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单位社保费】,进入申报主界面,点击【已申报工资调整】。

第二步:初始化完成后,点击【职工选取】,录入【职工信息】,点击【查询】,勾选需要调整基数的职工,点击【添加】。若人数较多也可导出表格至本地,修改缴费工资后再导入。

第三步:录入【月缴费工资】并勾选,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工资申报。

6.用人单位在客户端如何进行缴费工资申报调整?

答:第一步:登录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后,点击【缴费工资申报】-【年度缴费工资调整】,生效年度选择“2025”,点击【确定】进入工资申报界面。

第二步:点击【添加】-【单个录入】,录入“姓名”或“身份证号”进行搜索,录入“新缴费工资”,点击【保存并继续】后继续录入下一个职工或关闭该窗口。

第三步:核对“新缴费工资”,确认无误后勾选并【提交申报】,弹窗提醒确认信息,点击【确定】,完成缴费工资申报。

7.办理2024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税务机关审核不通过,提示“年度汇算时申报的劳务报酬总收入少于代开发票总金额”该如何处理?

答:可在个人所得税APP首页下方【办&查】-发票管理栏次下【我的票夹】-在【我销售的】中右侧筛选条件,开票日期选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查询您的代开发票并核对代开发票信息,如对代开信息有疑问可联系受票方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如确实未取得相关收入,可对发票进行冲红或作废处理;如已取得相关收入但支付方未代扣代缴税款的,请通过自增收入的方式将收入部分汇总进综合所得汇算收入内,再进行退税申请。

8.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提交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后,如何查询退税进度?

答: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后,在首页点击【查看进度】,进入页面后,选择【退税记录】查看当前状态,或者通过【办&查】选择【申报记录】,在【已完成】界面中选择对应年度的【退税记录】查询。


状态信息一般分为下列几种:

(1)税务审核中

表示税务机关正在对您的退税申请进行审核,由于办理个税汇算人数较多,审核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若税务机关审核时发现您申报的相关项目存在待核实事项,将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向您推送消息,请及时查看并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或者进行修改。

(2)税务审核不通过

表示您的申报信息存在问题,税务机关会列明审核不通过的原因,您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及时查看,并对申报数据进行检查、修改、完善,确认无误后重新提交申报。

(3)国库处理中

表示税务机关已审核通过,并将您的退税申请提交国库,国库正在按规定处理,请耐心等待。处理完成后,税款将由国库退至您填写的银行账户。

(4)国库退库失败

表示税款无法退到您的银行账户中。一般情况下,国库退库失败多与您填报的银行账户信息错误有关。请关注申请退税的银行卡账户是否为本人账户,以及该账户是否处于注销、挂失、冻结、未激活、收支有限额和不是一类卡等状态。如果遇到该种情况,需重新填报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系统会重新发送国库办理退库。

(5)国库处理完成

表示退税成功,请关注退税款是否已经退到您提交退税申请时选择的银行卡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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