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养育巷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8 14:51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养育巷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500-JZCG-G2025-0158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2025-2027年养育巷物业管理服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13600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叁佰陆拾万元整(¥13600000.00元)

6.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7.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养育巷办公区(含国家税务总局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办公区)主楼31000平方米、附楼(立体汽车库)7900平方米、主楼南广场内部停车场面积约2000平方米和主楼北广场纳税人停车场面积约1200平方米。主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局部七层。附楼地下一层(车库),地上三层(1-2层车库、三层办公区域)。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安保管理、保洁管理、工程管理、餐饮管理、会务服务管理和室内绿化等。服务对象为两个单位,分别是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姑苏区(苏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姑苏区税务局)。

景德路415号(建筑面积为1028.51平方)。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安保管理、保洁管理、工程管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单位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30%。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和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如采购项目的投标单位自身为中小企业的,视同符合本条资格要求,则可以不再进行分包。

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安保管理、工程管理不得分包,其他工作均可分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本项目接受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5月29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入开展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欢迎贵公司参加苏州市政府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是江苏省、苏州市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服务举措。若贵公司经评审最终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合格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金融机构将根据江苏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21〕82号)及苏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苏州市分行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535号

联系人:黄正高

联系方式:683584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74/698208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丁工

电话:0512-69820874/69820887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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