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系统7个集体获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表彰

发布时间:2025-05-19 09:47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党建工作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为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关爱残疾人的文明风尚,营造扶残助残氛围,在“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表彰了一批全国自强模范、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税务系统有7个集体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7个)

山西省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

安徽省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凤台县税务局

福建省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

湖南省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非税收入处

甘肃省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成县税务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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