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水渡口办公区高压电缆抢修项目
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7 10:2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江苏凯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水渡口办公区高压电缆抢修项目进行竞价采购。

报价须知(请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水渡口办公区高压电缆抢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JSKJ-JJ-2025030501

(三)采购方式:竞价

(四)预算金额:3万元

(五)最高限价:3万元

(六)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后1日内完工并通过验收。

(七)项目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水渡口办公区高压电缆抢修项目,具体详见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八)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九)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资质要求(指参加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均为五级以上(含五级)。

2、供应商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竞价文件获取信息

(一)竞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二)竞价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须提供联系电话,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919977096@qq.com,经代理公司确认审核后获取竞价文件。

(三)售价:叁佰元/份;竞价文件购买费用在获取竞价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未购买竞价文件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获取资料,如竞价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无法通知到供应商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报价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报价供应商的报价文件。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枚皋路与宁连路交叉口)

五、报价时间、地点及推荐成交候选人

(一)报价时间:2025年4月14日09时30分

(二)报价地点: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枚皋路与宁连路交叉口)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未按照竞价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竞价文件中规定资质要求的、或未按竞价文件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

(3)不同竞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出现了评审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6)报价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价的。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价采购活动,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3、竞价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竞价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出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给予小微企业报价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七、竞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一)任何对竞价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邮件等)送达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对报价时间前一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传真或邮件)。(逾期递交对竞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代理公司将不予收理)。

(二)供应商对竞价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八、报价要求

(一)本次竞价采购服务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二)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包括所投工程、货物(包含与货物相关的服务)、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价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以及有选择性的报价。

(四)供应商报价前须与采购人沟通了解项目情况,本次报价为总承包包干价(除非采购人有其他新增的内容)。

(五)本项目成交代理费共计伍佰元整,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须向代理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此费用须包含在竞价报价中,无须单独列项计取。

(六)报价供应商必须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供应商须按格式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且报价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须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每份都必须填写完整),否则报价文件将被退回。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有关本次竞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更正公告。

(二)本次不收取保证金。

(三)采购人将于报名结束后集中组织施工现场的踏勘,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时间参与本次现场的踏勘,以便报价。采购人后续不再组织集中探勘,未参与踏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152829550

(二)采购代理公司信息

名称:江苏凯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智慧谷B1-11楼

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电话:15505113969

(三)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婷婷

联系电话:1550511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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