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25-04-22 10:0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稽处〔2025〕36号。处理决定如下: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虚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张晨、倪亚男  座机电话0512-625751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1

苏州奋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91320508MA1YCLRX4R

苏州税稽处〔2025〕36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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