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9号)
发布时间:2025-04-22 10:0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稽处〔2025〕36号。处理决定如下:开具的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为“虚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张晨、倪亚男 座机电话0512-625751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
1 | 苏州奋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 91320508MA1YCLRX4R | 苏州税稽处〔2025〕36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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