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检查通知书送达公告(艾普科)

发布时间:2025-04-17 13:28 访问次数: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常州艾普科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5703289138):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常税稽一检通〔2025〕9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常州艾普科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税务检查通知书》(常税稽一检通〔2025〕9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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