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11:1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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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2025-DLGK-C0037-B00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预算金额:398万元;
4、采购需求:
(1)对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食堂进行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类等农产品及其制品;豆制品;鲜奶酸奶及其他奶制品;调味品;干货杂货等预包装食品或者其他食品的供货及配送服务。
(2)配送服务地点: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区局大楼食堂:松陵镇体育路579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世纪大厦食堂:松陵镇鲈乡南路1868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震泽分局食堂:震泽镇震新南路966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七都分局食堂:七都镇七都大道1588号。
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桃源所食堂:桃源镇东方大道580号。
(3)定价方式: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苏州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采集公布表--主副食品(农贸市场)一周一期(取各农贸市场平均价)为基准价;
(4)投标人以基准价的浮动率进行报价。实际供货执行价=基准价×(1+投标浮动率)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等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餐饮业,承接本项目的服务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需出具相关声明函(详见格式)或证明文件,未提供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
(1)供应商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12日,每天9:00至11:30,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报名材料
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材料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3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体育路579号
联系人:孙磊、王金明
联系电话:0512-63103901、0512-63101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苏州市干将西路1296号1幢17层
前台联系方式:祝丽林0512-691656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璐佳、李晶晶、李楚佳
电话:0512-69165615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江区税务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