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28 10:1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泰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江苏省税务局、泰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依法治税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各个方面。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方向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列入泰州税务系统干部培训必修课程,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青年理论学习,多层次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研讨,引导全体税务干部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学深悟透“十一个坚持”的内在逻辑和丰富内涵,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治税务建设的实践之中。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推动更好发挥税务效能

一是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坚持扛牢主责主业,建立组织收入责任共担机制,细化挖潜增收举措,服务培育壮大税源,加强收入质量管理,坚守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

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持续深化“政策找人”,依托税收大数据智能识别纳税人缴费人适用政策,以征纳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精准推送86.10万户(人)次,同时强化风险精准防控,全力护航优惠政策应享尽享。2024年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减税降费及退税超130亿元。靖江市税务局与工商联深入推进“税务+商会”合作机制,联合搭建税商企沟通交流平台,通过微信联络群、走访、座谈、培训宣讲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政策支持。

三是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2024年《泰州市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清单》,积极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扎实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行“非接触式”办税费服务入选首期《泰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并在全市推广。泰兴市税务局“杨根思青税突击队”通过音频通话和屏幕共享,实现日常业务线上辅导、即时办理,疑难业务转办“劳模”工作室,让纳税人无需二次拨打电话,就能“办成一件事”。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强化依法行政制度基础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根据省局、市司法局统一部署,先后开展3次文件清理。

二是完善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将公平竞争审查融入法制审核,建立“内部特定机构统一审查”模式,在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的政策措施、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党委集体决策机制,通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党委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集体研究决定系统内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

二是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强化高质量公职律师、法律顾问配备,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应诉、合同法制审核等方面积极听取专业性法律意见,每个重大税务案件、公开招标项目或文件同时由专职审理人员和公职律师把关审核,防范行政决策中出现法律风险。

五、优化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试点税收法治观察员制度。从系统内外选聘一批税收法治观察员,聚焦柔性执法、说理式执法、纳税信用管理等方面,全方位观测基层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为主题举办劳动竞赛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法治观察成果,编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为基层执法工作提供思路和方法。

二是进一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规范实地检查、到户服务和进企调研工作,明确严格控制、统筹管理、廉洁守纪等要求。加强任务统筹管理,自主开发实地检查台账系统,有效减少对纳税人缴费人不必要的打扰。坚持说理、普法、执法有机结合,广泛运用“说理式执法”。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融入税收治理全过程。和地方部门、社会组织等建立深度普法协作关系,联合市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等部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宣传活动20余次。兴化市税务局打造“三式”普法模式,开展“我为税收代言”系列普法活动,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全周期服务。

四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八部门常态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联合公安等部门精准打击行业性、区域性重大案件和职业化犯罪团伙,依法从严从快处理,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形成震慑效应。

六、构建高效快速响应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严格落实好节假日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值班人员按时到岗,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建立涉稳矛盾风险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快速响应机制,扎实做好信访维稳、涉税舆情等工作。

七、完善税收争议化解机制,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设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贯彻落实“枫桥经验”,不断探索涉税涉费矛盾争议“预先解”。在全市税务系统建立诉求解决联席会议机制,7家综合性办税厅增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确保疑难诉求解决“不回避”“不推诿”“不拖延”。目前全市已建成7家省级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海陵区税务局以“五好”新时代“枫桥式”办税服务厅建设为载体,着力打造一站式导税中心,进一步优化要素配置、人员架构和业务流程,“办税生态”持续向好。

二是建立“1+1+1”复议案件办理模式。建立“1+1+1”案件办理模式,通过组织一场复议听证会、制作一份“说理式”复议文书、下发一份行政复议意见书,积极落实好新《行政复议法》在听取申请人意见、扩大听证范围等方面的新要求,推动案件办理流程的规范、执法方式的优化、执法理念的转变,促进矛盾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是打造公职律师咨询调解中心。成立市县两级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形成以公职律师为主力、法律顾问为智力支撑的矛盾化解组织网络。高新区(高港区)税务局建立“舒税通”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2024年度受理涉税咨询23件,化解行政争议3件,满意度达100%。

八、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促进高效规范透明执法

一是强化内部监督执纪。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等专项督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层级审计工作和专项审计工作,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着眼“两权”运行过程中最容易出事、最需要解决、最难以突破的问题,撬动职能部门围绕“三项清单”开展监督。制发全系统《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推行《纪检委员履职手册》,切实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管理。

二是建立多元协同监督机制。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与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协同开展。通过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局长信箱等方式,方便群众反映问题、实施监督。打造“有不满、找纪检”“‘码’上维权”品牌,在17个办税场所60个办税窗口设置举报二维码。将“‘码’上监督”拓展到稽查、风险应对等领域,实现从“点”上突破到“面”上推开,2024年发放《执法服务纪律告知书》《纳税(缴费)人监督权利告知书》共计1200余份。

三是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机关有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通过政务公开及时回应需求,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九、立足征管数字化转型,智慧税务建设稳步推进

稳中有序推进成品油及“两车”企业试点扩围、乐企应用推广、通用机打发票缴销和销毁、“三流合一 反向开票”等工作。顺利完成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切换上线,持续做好新电子税务局运维保障工作,各项办税缴费业务平稳运行。建设税务垂直语料库,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对单位名称、开票内容等非结构化数据进行语义分析,有效识虚开企业。

十、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强化法治队伍能力培养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将依法治税与加强党的建设统筹推进。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党委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落实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举办专家讲座2场,设置内网学习专栏,组织开展专题研讨,抓好领导干部带头学、党支部和党员融入日常学、青年干部和离退休党员同步学。

二是加强实践营地建设。以加强综合能力培养为抓手,积极探索实战化培训新路径。依托办税服务厅、实训基地等载体,聚焦各项税收重点工作,建立干部能力提升实践营地,构建有针对性的实践课程体系,以税收风险应对实战化培训项目姜堰区局实训基地为示范点,与省税校通力合作,以税收工作任务为牵引,紧扣基层干部所需知识和能力,按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和突破提升三个阶段进行递进式培养,搭建“线上学习、线下集训、实战锻炼、复盘总结”四位一体的实战化培训模式,初步实现了“以学促练、以练为战、战练一体”的目标。

三是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要求,实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相结合,开展税务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分级分类全员轮训,并统一组织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同时,依托“双月赛”“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劳动竞赛”等载体,针对性开展在岗技能训练,推动业务知识向实践技能转化,切实推动干部能力素质和执法水平有效提升,有效推进税收法治队伍建设。2024年度,泰州市税务系统稽查条线大比武成绩团体排名全省第一。

2025年,泰州市税务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深入实施“税务法治强链行动”,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执法质量,以高水平法治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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