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18 15:3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玄武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局)在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为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第一议题”“第一主题”“第一任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指导地位,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实践、推动税收工作,大力推进法治型税务机关建设。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始终坚持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切实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作用,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认真谋划依法治税重点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区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进、抓实抓好。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主责主业,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扛牢主责抓好组织收入。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有效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以税资政服务经济发展,围绕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事项等关键维度,聚焦产业强区战略,聚焦新质生产力,运用税收数据分析研究经济运行。
(二)着力提升税费征管效能。全面实施上级部门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升行动,进一步巩固提升税收征管工作质效。夯实征管工作基础,分析研究征管质量监控指标,提升基础数据质量。
(三)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按照“春雨润苗”“中小微企业服务月”“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等工作要求,通过组织开展各类政策宣讲、税企座谈会、税费服务体验师等活动,做实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辅导。按照“行为偏好+政策适用”的推送策略,全年精准推送各类政策和提示提醒82.25万条。
(四)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办税流程优化重组,调整办税服务厅动线设计与窗口设置,升级“融e办”服务,将19项简易税费业务纳入“简事快办”服务清单,设置“简事快办”专窗,实现服务清单事项免排队1分钟内高效速办。联合各街道、园区共同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应用新场景“小玄驿站”,延伸玄武税务“15分钟政务服务圈”,案例作为全市新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应用场景被省、市、区发改委选用发布。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推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
(一)规范重大决策运行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制度,重大决策由局长办公会议或局领导专题会议等集体研究决定。规范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提高执法决策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二)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法制部门固定配备公职律师,严格按照市局统一要求开展公职律师管理,发挥公职律师团队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四、健全执法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执法程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通过执法公示平台、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专区等多种途径,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执法公示,强化公开流程跟进和监控。积极推行执法音像记录工作,进一步规范存档管理,强化结果运用。严格对照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以及市局明确需要法制审核的事项开展法制审核。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10名新进人员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持续推进执法主辅制度,确保执法主体适格。
(二)优化执法方式。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严格执行长三角裁量基准,做好长三角裁量基准与华东区域裁量基准的衔接,认真落实“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提高税务行政处罚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发挥调解职能化解纠纷。成立社保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推动社保费征缴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发挥调解职能,多措并举化解社保费纠纷。通过加强与人社、司法部门沟通联系,协同推进社会保险费争议多元预防和化解体系建设。通过释案说理、政策辅导等方式引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和解,着力推动信访事项案结事了。
(二)畅通行政争议解决渠道。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充分了解情况,努力实现涉税费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思考优化税费争议调解机制,参与撰写的调研报告被总局《研究专报》《江苏税务》《南京税情调研》刊用。
(三)提升税费服务诉求响应。整合办税服务厅、12366服务热线、征纳互动平台、税费服务驿站等诉求收集渠道,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深化“三最三找+”服务举措,加大诉求解决的力度和跟踪问效,实施从接收、转办、核实到办结全流程闭环管理。推进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创建,增强基层税务部门从源头防范、化解、调处矛盾纠纷的能力。
六、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自觉开展和强化党内监督。以“两个责任”事项清单为抓手,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强化政治监督,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税收征管改革等重大部署落地见效。落实一体化综合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综合发力。
(二)加强风险防控和执法监督。按要求完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常态化开展内部风险防控,确保“两权”运行安全有序。开展重点执法事项专项督察和重要风险点日常督察,发现问题严肃整改跟踪问效。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
(三)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强化公开流程跟进和监控,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办税服务厅展示屏、公告栏推送税收优惠政策。拓展外部媒体平台,做好涉税信息的宣传和发布,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七、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智慧税务
(一)深化征管数字化转型。全面完成全国版(新版)电子税务局上线任务,全区纳税人(含个体)全部启用新电局办理税费业务。深入实施“税务数智赋能行动”,顺应数字时代发展浪潮,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改革为突破口,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二)强化税费服务数字赋能。设立问办一体线上服务产品综合体验区,建设“智能交互、全程互动”办税缴费新模式,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资料传递、屏幕共享等技术,满足特殊事项、特殊群体、特殊情形下纳税人跨区域办理需求。
八、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构建良好法治建设环境
(一)扎实开展法治教育。抓“关键少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以上率下严守法律底线。领导干部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党支部集中学习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最新法律法规。面向全体执法人员开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及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组织青年干部前往南京宪法公园开展宪法学习教育,增强青年干部法治观念。
(二)积极推进普法宣传。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线上+线下”有机结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全年在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制作发布税收宣传稿件近200篇。制作《反向开票》普法宣传、《“宁”问我答》系列政策宣传、《“袁”来如此》系列税政小课堂等短视频,传播法治正能量,提升普法效果。
2025年,区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体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强税法宣传普及,有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以高水平法治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玄武税务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