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韦天卓建材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处理决定书(淮安韦天卓建材).doc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