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关于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公告(江苏金昱特钢有限公司、无锡市九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2-17 15:5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江苏金昱特钢有限公司、无锡市九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送达,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上述《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无锡市九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金昱特钢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2025年2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