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5 08:5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领取《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86862723

特此公告。


附件:无锡市松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催告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文书文号

1

无锡市松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913202817395712826

澄税临强催〔2025〕11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阴市税务局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税务分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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