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5〕8019号
| 发布时间:2025-10-24 16:1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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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通税崇川限改〔1028001〕号)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4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通税崇川限改〔1028001〕号
南通吴地海仁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005781132392)
你(单位)对外销售房产收取款项,未按照相关规定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18条、第33条之规定,限你(单位)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整改完成,逾期仍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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