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崇税 送达公告〔2025〕1006号
| 发布时间:2025-10-23 09:4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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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通崇税 费限缴通〔2025〕01003号)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通崇税 费限缴通〔2025〕01003号
南通市崇川区格调灯饰商行:( 社会信用代码:92320602MA1T33E76B)
事由:责令限期缴纳社会保险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核定金额,你单位2021年11月至2024年8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167117.94元尚未缴纳。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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