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0 10:03访问次数:来源: 武进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武进市生活资料总公司等3户纳税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单位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我局对你单位已作出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详见附件)。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限期缴纳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武进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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