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淮阴税通送达公告〔2025〕10号
| 发布时间:2025-10-17 08:5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苏平文等5户纳税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一)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苏平文等5户纳税人:
你(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限你(单位)于2025年10月30日前,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理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纳税申报。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纳税人名单及相关限改详情见附件。
附件: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责令限期改正明细信息 .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阴区税务局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