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68号)
| 发布时间:2025-10-14 15:0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何洪胜,吴新华 0512-69595262,0512-6959523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昆山久鑫长模具钢材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MEB4190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245号 |
2 | 昆山普斯微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MLEG89F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246号 |
3 | 昆山维斯普油脂化工有限公司 | 91320583MA1MLLHK26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二稽协通〔2025〕247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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