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28 10:23 访问次数: 来源:秦淮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在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开展法治建设,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区局党委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带头专题学习、研讨交流,同时,积极推动扩大学习覆盖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学内容,不断深化认识,全面理解把握,更加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切实发挥区局党委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集中领导和统筹推进作用,将税收法治工作与税收征管改革等全局性工作相融合,一体规划、一并推进,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按季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等重要文章,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测验,研究审议重点工作,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严格落实依法依规组织收入主体责任,把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原则贯穿于组织收入工作全过程,坚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坚决杜绝违反组织收入原则的行为发生。

(二)健全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提格升级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以更高站位推动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落细。制定工作推进表,明确各工作组构成及职责,建立问题快速反应机制,细化工作一览表和专项绩效考评责任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对标对表、序时推进。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探索特色纳税服务举措,着力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建设区税费服务运营分中心,着力解决税费服务供给与需求不适配的问题。开设全市首个涉税中介服务专区,打造“一键预约、一号多办、一站办结”的运行模式,有效释放窗口办税压力、节约涉税中介办税缴费成本。优化办税格局,构建以达美办税服务厅为圆点,区政务服务中心和马道街个体办税厅为辅助,延伸办税缴费链条,打造“15分钟办税服务圈”,基本满足秦淮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就近办税需求。

三、不断提高政策文件执行质量

(一)严格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对影响税务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在本辖区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反复适用的事项,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

(二)提升税费政策管理服务效能。做好税费政策确定性服务工作,对税收政策法规各类文件和问题解答及时进行整理和组织学习,认真执行上级发布的税收政策确定性意见,持续跟进最新执行口径,促进政策执行的规范性,定期做好向上级机关的政策反馈报送工作。

四、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重大决策运行程序。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等集体审议规则,坚持重大事项决策集体研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意见,发挥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

(二)有效跟踪政策运行情况。坚持把跟踪问效纳入政策运行的关键一环,完善内控机制,通过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督查督办和绩效考评,常态化检视问题并狠抓落实改进。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不断完善税务执法程序。贯彻落实总局最新“三项制度”配套文件,明确约谈室使用管理、执法音像记录资料管理要求。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求,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按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公示。

(二)严格规范税务行政处罚。全面贯彻行政处罚法,严格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畅通诉求互联渠道。畅通12366热线和12345诉求互联渠道,建立后台咨询专家和政策专员团队,确保咨询电话“接得通”“答得准”“服务优”。

(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三最三找”服务活动,建立“三级联动”争议解决机制,打造具有秦淮特色的“枫桥式”办税厅。在办税厅设置“问需引导员”,落实三级值班巡查制度,优化延时服务、容缺受理、特殊人群“绿色通道”等服务举措,确保“急事快办”;升级“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响应机制,打通前后台需求响应链条,实现诉求解决跨部门协作,确保“堵事畅办”;建立健全税费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兜底处理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确保“难事必办”;建立税费诉求共享台账,定期开展投诉工单的数据分析和典型案例的梳理总结,实现税费诉求“闭环管理”。

(三)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在规范市场主体退出、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与法院建立常态化协调机制强化府院联动,优化破产程序中税务事项办理流程等系列“组合拳”,确保破产税收债权核查申报工作高效畅通。

七、不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党内监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职责,及时提请党委研究监督执纪重大事项,深化政治监督,监督“两个责任清单”落实,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扛起“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同时重点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制度体系,推动党委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部门职能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综合发力。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法纪教育、家风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深化内控机制建设。扎实做好内控基础工作、构建“横向全覆盖、纵向一体化”的内控风险防护网。依托内控平台开展风险指标建设,依托省局任务统筹平台,开展常态化智能防控,做好疑点数据推送、持续跟踪处置、抓好后续整改,整体提升核查质量。

(三)推进税收执法督察。聚焦“严查内错”,紧盯政策落实中的推诿扯皮、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问题,对政策执行、风险防控、责任落实等重点环节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督察。按季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对任务抽查,对2022年度政策落实风险应对抽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有效推动“查改一体”成果转化。

八、大力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积极宣传推广“江苏税务”APP、电子税务局等涉税软件,全面落实总局“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全年“非接触式”办税占比持续提升。

(二)强化“数字员工”应用。加强智能审批功能在新办套餐等业务上的效能,实现“7*24小时”自动化审核,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办事效率。

(三)运用征纳互动平台。抽调各业务部门骨干力量组建征纳互动平台服务团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智能交互+全程互动”的咨询服务。

(四)打造融媒体工作室。加强技术应用,打造融媒体工作室,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税费热点问题持续性开展纳税人学堂“云直播”,为精准辅导扩大惠及面按下快进键;运用税收大数据,通过征纳沟通平台、短信平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平台积极开展精准推送,实现从“人找政策”到“政策找人”的转变。

九、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一)注重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严守法律底线。围绕执法常见问题、内部风险防控等开展全员培训,培养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实务水平,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营造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生态和法治环境。

(二)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整合全局法律人才组建专业团队,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参与法制审核、行政诉讼与复议、文书审核等重大法制工作,鼓励青年干部参加司法资格考试。扎实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组织备考工作。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秦淮区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化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法治基础建设,持续提升税收执法规范化水平和税务执法质效,助力税收法治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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